新华网昆明6月29日电(记者侯文坤)记者从昆明市城管局获悉,7月1日起,《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》将正式施行。《条例》规定,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将实行统一招录制度,要经过统一培训、考核并取得执法资格后才可上岗,以杜绝“临时工”参与执法。
即将施行的这个《条例》规定: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行统一招录制度。经统一培训、考核并取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的,方可从事执法活动。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,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。这意味着,临时工作人员将不允许参与到今后城管的执法工作中。此外,还要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,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,并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。
《条例》同时要求,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,应当统一着装,佩戴标志标识;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应当统一标识;城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正、文明执法,坚持执法与教育、疏导、服务相结合,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;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如有使用暴力手段执法、故意损坏或者擅自销毁当事人财物等行为,将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昆明市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《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》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机制,界定了执法权限,规范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。为确保《条例》顺利实施,昆明市城管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,加强执法协作,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化、人性化。
(原标题:昆明:城管将统一招录培训 对“临时工”执法说“不”)